恐嚇罪容易成立嗎?揭開恐嚇公訴的法律迷思與實務案例
在社群、工作或情感糾紛中,一句「我讓你試試看!」、「再這樣我就找人處理你!」,可能就讓你誤踩《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的紅線。恐嚇罪是刑事案件中最常見、卻也最容易被誤會的罪名之一。
對別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做出威脅,就有恐嚇罪的疑義,而恐嚇的言詞不一定要講的很具體,也不一定要面對面,就算是網路上的留言,都有構成恐嚇罪的可能.
所以恐嚇罪到底是什麼呢?哪些情況會構成恐嚇罪呢?就讓網站帶您深入了解吧!
不行。恐嚇罪的構成要件中,恐嚇他人之事必須要是人所可以實現的。
在社群、工作或情感糾紛中,一句「我讓你試試看!」、「再這樣我就找人處理你!」,可能就讓你誤踩《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的紅線。恐嚇罪是刑事案件中最常見、卻也最容易被誤會的罪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