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時千萬不要亂寫,小心沒有法律效力!這幾個小細節你一定要注意
在我們的一生當中,最不願面對的就是「離開」的那一天。雖然這是無法避免的自然規律,但我們能提前做好準備,減少家人未來的爭執與困擾。立遺囑就是一種重要安排,它能清楚寫下「當我不在時,財產要如何分配」,讓家人少一分爭吵、多一分保障!
遺囑是被繼承人在生前所為,死亡時會發生效力的行為,而交代遺囑可以避免掉許多後人因財產分配而鬧哄哄的問題,在法律上,只要年滿17歲就可以自己為遺囑了喔!
因此了解遺囑要怎麼寫才有效力以及交代遺囑有哪些方式都是很重要的,網站上有相關文章可供參考,有進一步相關問題也歡迎諮詢。
依照民法規定,立下遺囑主要有5種方式,分別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以及口授遺囑。
依照民法第1223條有特留分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遺產仍然必須先依照特留分計算分配後,才能依照遺囑繼續分配。
在我們的一生當中,最不願面對的就是「離開」的那一天。雖然這是無法避免的自然規律,但我們能提前做好準備,減少家人未來的爭執與困擾。立遺囑就是一種重要安排,它能清楚寫下「當我不在時,財產要如何分配」,讓家人少一分爭吵、多一分保障!